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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ctober 30

    怀念“非典”

    H1N1好象越来越厉害了,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我们学校也不能幸免于难,于是在几个班陆续停课之后,终于全面放假了。好在虽然传染厉害但是跟感冒也没太大差别,死亡率更是不能跟03年的非典比,所以大家的心态还都算平和。连非典大家都挺过来了,对付一H1N1还是有心理准备的,没什么可怕的。

    因为H1N1放假的关系,我开始怀念起了03年的非典,怀念那生死离别的4月。

    03年的非典,可比现在的H1N1吓人多了,也是我这辈子第一次面对恶性传染病大爆发,各地一片恐慌,北京更成为重灾区。进入4月份北京城都快成空城了,能跑的全跑了,不能跑的也尽量不出门,平日热火朝天的各条公交线路,甚至“行业典范”300路,那时候算上司机售票员车里经常不到十个人……4月下旬,学校做出全面停课三个月的决定:暂时放假三个月,其后看情况发展。由于我们学校是全国招生,学生大多家在外地,所以一旦宣布停课马上大家就都订票回家了,可是这个时候每个人的心情却都相当复杂——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假,这个假有结束的一天么?到时候大家还能见到面么?

    那年正好我当音99班主任,宣布放假的那天晚上,好象不是23号就是24号,我带着大家在操场上围成一个圈,买了两兜子二锅头和听装啤酒还有一堆花生米和小零食,男生发小二,女生发听啤,大家传着花生米和零食,一起来了顿“最后的晚餐”相互饯别。

    这顿酒喝得,因为心情沉重,虽然喝的并不算多,但很多人都醉了。宿舍阿姨也知道他们明天就都走了,所以比较放任,过了熄灯时间也没轰他们睡觉去。马列拉着我在男生宿舍门口叽里呱啦的一直说到夜里11点多,一边说一边哭,谁能想到余威一直震慑到04届的马老大还有这么失态的时候呢,真是太感人了!我就安慰他说没事的大家都会没事的……说这话的时候我也很辛酸,但没哭,后来快12点了我才戴着口罩骑车离开学校,一边骑一边哭,眼泪把口罩边全侵湿了。

    后来说起非典,大家都说那“最后的晚餐”实在太深刻了一辈子都会记得。忘了是谁了,就是一男生对一女生说:“我还欠你钱呢!”女生说:“那回来的时候再还我吧!”男生说:“要活着回来啊!我一定还你!”然后就泪流满面了……哈哈哈哈!!每次聊天说到这段,我们都笑得前仰后合——然而当时,气氛真是太悲壮了,大家都不知道未来会怎么样,都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再相见……

    学生散了之后,我也带着小福从小窗晴绿回了家,开始了“非典生活”,上孔网买书,熬夜写小说,看书看盘,宅在家里,一直到7月底。大家都平安无事的回来了,音99班33个人,一个不少,看到教室里那一张张红扑扑的小脸儿,真是由衷的欣慰。

    我想以后再难有当时的心情了吧,真的很宝贵很值得怀念。而今感谢老天爷让H1N1给了我12天的假,我又可以睡觉睡到自然醒了,但是还是希望大家都能平安健康,AMEN!

    May 03

    左撇子

    我是个左撇子,但是身边人很少会注意到,我是那种典型被“迫害”成为“正常人”的隐型左撇子,我知道像我一样的人不在少数。因为爸爸不希望左撇子给我的成长造成障碍和麻烦,所以他在我刚刚会拿笔写字的时候就开始以绝对暴力来限制我使用左手,我觉得我记事早也跟这有关——我至今都清楚得记得小时候自己被打得像发面馒头一样的左手和挨打时如同打开自来水龙头般哗哗流不停的眼泪。

    我的启蒙比较早,爸爸的教育很严格,我在四岁时就可以背下近百首唐诗,五岁时已经把小学二年级的功课全部拿下,上小学之前就已经可以流利的背出小九九和四年级前所有要求背诵的课文。除了背,当然还有笔头,爸爸每天给我布置功课让我练字,每天三篇风雨不断,他用生字本给我写字头,后面空着让我照着写,只要我一用左手拿起笔紧跟着就是一巴掌,通常一巴掌之后手就红肿起来眼泪就下来了,为了让我长记性爸爸从来不吝惜自己的力气。

    那时候太小了,不知道为什么要打我,只知道不许用左手,用左手就要挨打。为了免遭皮肉之苦我当然就改用右手了,除了写字之外,吃饭也不能用左手,因为拿勺和拿笔的姿势很像,爸爸不想给我任何机会加深用左手的印象,以至后来吃饭时学用筷子也是上的右手。时间久了,爸爸自然如愿的把我的“毛病”扳过来了。除了写字和吃饭,爸爸并没有干涉我其他方面的左撇子习性,所以至今,我拿刀拿针拿牙刷都用左手,几乎所有除写字吃饭外需要拿的工具我都用左手,并且也是很久之后才知道,我用左手拿橡皮也是左撇子的特点,“正常人”都是用右手拿的,我为此还嘲笑他们用右手写字为什么还要扔下笔用右手拿橡皮,实在够费事。

    唯一一样我不用左手的工具,而且是我自己改过来的,是剪刀。因为剪刀是为右手使用而设计的,用左手使劲得反着使才成。当时还没上学,看到妈妈随便剪什么都剪得那么自如,可自己却半天一下也剪不开,我愤怒的一边哭一边把整个本子全撕烂了,这个印象现在还特别深,因为当时对我的打击太大了,我觉得自己真是太笨了连个剪子都不会用……这个阴影影响了我很长时间,直到我终于发现是因为自己用“错”手的问题,换只手就可以像妈妈那样剪得很好很好,于是我就换手了。

    长大之后,我经常会跟爸爸妈妈谈及左撇子的问题。我现在已经完全可以理解爸爸的用心了,并且我以为爸爸的做法很有道理,如果是现在的我面对小时候的我,我想我也不希望她用左手写字,尽管我可能不会下狠心打她。妈妈却有些惋惜,小时候我特别爱画画,而妈妈说我小时候左手画的画明显比右手好,现在却全都废了。的确,经过二十多年的磨砺,我的左手完全丧失了拿笔写字画画的能力,不再有自如的感觉。而现在我用右手写的字很漂亮,大概也是老天爷对我的一种安慰吧!

    Heiyou上有个左撇子联盟,我也加入了,这几年一忙也不怎么去,但是却依然找到了归宿感,在那里跟我一样是隐型左撇子的相当多,大家都有相似的经历,几乎都是被父母给打成“正常人”的,可生活中依然处处有身为左撇子的影子。

    January 22

    小窗晴绿

    在大学毕业刚刚工作之初,因为工作单位离家太远,而我又丝毫没有上班的经验,为了让自己不至于刚一工作就奔波劳苦,我决定在工作单位附近租一间小屋,作为自己的“家”。
     
    几番寻找之后,很快就找到了一处。这是个筒子楼,班里同学帮忙联系的,位置在南二环里边儿,守着护城河,旁边就是陶然桥,离我单位步行20分钟。屋子在筒子楼的三层,外带一个小厨房,厕所是公用的,和小屋距离不远不近,隔了两户人家。屋子只有一间,大约十来平米,几乎是个正方形,除了门便只有一扇不算大的窗子,窗外就是一棵大树,绿荫遮蔽,即使是夏天也感觉非常清凉。
     
    屋子里几乎没有什么家具,只一个80年代中期样式的组合柜,柜子本身配套一个凳子,一张光秃秃的木板床,唯一的电器是角落里的落地电风扇,除此别无它物。感觉很利落,呆着很舒服。我实在是太喜欢那一窗绿荫了,再考虑到地理位置很好,而且400块钱的月租金,即便是筒子楼,在北京二环以内应该也算是便宜的了,所以很顺利的,我便租下了它,商量好房钱一季度一交,第一个季度的租金用的是我大四时候挣的稿费。
     
    搬家是非常顺利的。我把自己四年大学生活的东西收拾好,房东开车来运,同学们都搭把手帮我搬家。听说我为了工作而独自一人租房住的事,很多人都佩服有加,于是班里各个宿舍的女孩子们纷纷把自己毕业以后不太用得着的生活用品支援给我建设我的“家”,两个书架、三个台灯、四个暖壶、几床褥子、N多晾衣架……甚至隔壁宿舍一起合买的电火锅也便宜了我,大家都说君卿以后要一个人过日子,肯定不容易,现在能多帮点儿是点儿。
     
    收拾小屋归置东西也都是同学们帮的忙,三两结伴的帮我扫房、墩地、擦窗、铺床、摆书、放衣……有这么多热心肠的同学用他们热情的手来扶助我,从一开始就奠定了新生活的好基础。当大家告别离开,我正式入住小屋的时候,我做的第一件事,是给这屋子起了个名字。这屋子最美之处就是那一窗绿荫,我最喜欢的也是那一窗绿荫,初夏里,那一窗绿荫格外鲜亮煞是动人,我于是便取宋代张炎《风入松》的第一句“小窗晴绿占闲波,昼影舞飞梭”为这小屋取名为“小窗晴绿”。
     
    小窗晴绿里的那个组合柜,兼有书桌、书柜、衣柜、电视柜、杂物柜、还有几个抽屉和一面有道裂纹的大穿衣镜,工艺虽然麻麻,但是设计相当科学,我的全部家当都安置在了这组合柜里。一点儿不显得凌乱,反而增添了屋子里的生气,尤其书柜上有两个“多宝格”功用的小架子,摆上一瓶绢制的梅花、一个小马灯、几个小装饰摆件,伴着一旁一排排的书,气息一下就变得欢快而唯美起来。华灯初上时分,拧开了书桌上的小台灯,橘红色的灯光铺洒在屋里,目之所及,光晕中除了矗立角落里的电扇,就是干净得一尘不染的水泥地面,然后就是铺着粉黄条纹床单的床,厚厚的几床褥子让原本硬邦邦的板床变得特别柔软,床上摆着叠好的淡蓝色的被子、和铺着淡蓝枕巾的大枕头,因为床是靠墙放的,所以西瓜红的古典花纹靠垫就靠在豆青色的墙围上,床头放着一个可以兼有听广播功能的小台灯,床头的墙上,贴着纳兰性德的画像。床边就是挂着长长的花窗帘的小窗,屋里静极了,只听到窗外沙沙的树叶声……刚刚住进来的我,好几个晚上都在这光影里,坐在书桌前摊开信纸,给远方的朋友写信,向他们介绍这犹如童话般的家园。
     
    其实刚刚自己生活的时候,接二连三有不少困难摆在面前,比如保险丝烧断了要自己动手换新的、半夜被隔壁邻居吵架声惊醒、病了没有人照顾只能硬撑着……只不过我似乎都凭借初出茅庐的新奇和喜悦没有当回事,自然而然就一一克服了。我很快适应了小窗晴绿的生活,也许是“苦中作乐”吧,可真的非常快乐。
     
    筒子楼都是用煤气罐做饭的,冬天要烧炉子取暖,而这些我都省了,我不开火吃单位食堂,烧水都用电——喝的水用电水壶烧,洗的水就直接往暖壶里插上“热得快”,小厨房在小屋的对面,楼道很窄一步就从这门跨进那门了,它被我废物利用“改造”成了浴室,用报纸把窗子挡上,放上一个大澡盆烧上三壶开水,夏天虽然有点儿闷热但洗得挺痛快!而厨房的“烟道口”没有烟囱就用几块破布堵了一下,后来发现有一窝蝙蝠把那里当了家,我经常能听到它们的叫声,但有破布挡着它们进不来,开始有点儿害怕,日子久了也就成了相安无事的邻居,蝙蝠是吉祥的象征,有这样的邻居挺好的。冬天的时候我用电暖气取暖,我在的时候就打开,不在的时候就关了,使用很安全,靠在电暖气旁边用电火锅涮羊肉吃的日子绝对是寒冷季节里最大的享受。
     
    我入住小窗晴绿四个月之后,这里又新添了一口——小福。那时小福还很小,流浪街头后来跑到学校传达室,被好心的孟老师带回了家,可她家人不让养,正好我一个人住很孤单,我又非常喜欢猫想养一只做伴,所以一拍即合,小福就来到了小窗晴绿。
     
    我第一次见小福时,它被放在一个纸箱子里,大概也就几个月大,显得特别瘦小,不叫也不闹,睁着两只大眼睛到处看。我把它抱在腿上,轻轻抚摩着它。它倒也不害怕,一会儿就在我腿上睡着了,而且身子拉得长长的,四仰八叉的睡得那叫一个香啊!同事们都说我跟它投缘。起个什么名字好呢?我环顾办公室,正好办公桌一旁的墙上挂了个年历,上面一个大大的“福”字——“就叫‘小福’吧!”
     
    带着小福回到小窗晴绿,我马上就给小福搭窝,事实证明这是白搭,它没有在里面睡过一天。给它洗澡的时候发现它身上有好多跳蚤,于是我就拿着镊子和梳子一个一个的清除,足足折腾了一晚上。就这样,小福开始了和我一起的生活,白天上班,中午和晚上回到小窗晴绿第一件事情就是给小福弄吃的。冬天很快就到了,用电暖气过冬的我,出门必须要关暖气拔掉电源,这对于小福来说相当不利,我自然不忍心把它丢在冰冷的屋子里受冻,于是我就尽量晚的去上班一下班赶紧回来,还在床上用被褥搭了一个洞一样的窝,让它冷的话可以钻进去呆着。每天晚上它都和我一个被窝睡,有电暖气和厚被褥,我俩像依偎在一起的两个球,很暖和。
     
    我每到周末,都要坐两个小时的车回家上网看看,无法想象把小福扔在小屋两天不管不顾会是怎样的情形,即便放上吃的我也不放心,尤其冬天还那么冷。于是每周我都把小福放到书包里,把它抱回家,下雪的时候还给它买了件带帽子的小衣服,让它穿好戴上帽子——帽子上有两个熊猫耳朵支棱着,可爱极了!有一次特逗,我把穿戴好的小福带回家,在106电车上它从书包里爬出来坐在我腿上,和我一起向窗外望景,它的背影活脱脱一个玩具熊。旁边一个老太太真以为我抱着个玩具呢,猛的小福一回头——把老太太吓的一叫唤:哟!怎么还是活的呀!旁边的人全都笑了……
     
    “主雅客来勤”,也许我不够雅,但是小窗晴绿的确没少来过客人,几乎隔三差五就有朋友光顾,同学和好友自不必说,有的是来找我玩儿的,有的是来慰问我生活的,而更多的朋友则是来聚会的。曾经有一段时期,在破旧的筒子楼里的小窗晴绿,竟然成为了一个“沙龙”,是我和几个满族朋友聚会和一起学习满语的场所,夏天的时候大家周末来到这里,女孩子们在床上坐着,我把一张大凉席铺在地上给男士们坐,不大的屋子里满满当当坐上七八个人,大家一起拿着教材或念或问,很有意思;纳兰圈儿里的女孩子们,也是在一个夏季的雨天里在当时陶然亭东门斜对面的“茶汤李”聚会,然后转而到小窗晴绿交流谈心,听我弹上一曲《梅花三弄》,那天大家玩儿得都很开心,我记得大家还轮流到席子上和我的古琴合影,翻看我的纳兰书籍,尽管当时我手里有关纳兰的书不过仅仅几本而已。
     
    也就是因为学满语的关系,一位阿姨把她的电视机放到了小窗晴绿,我则从家里把录象机搬了过来,所以在平常的时候,虽然没有天线调不出台,但是有录象机我就可以看很多以前录过的片子,什么《三国演义》、《柯南》、《屏开雀选》、《一曲难忘》……总之有东西看的日子小窗晴绿里便增添了些许热闹。
     
    我是在住进小窗晴绿两年之后的初春离开那里的,不再租住的原因,是因为高尚的母亲突然去世,给我了非常大的刺激。“子欲养而亲不在”,我觉得我有必要多些时间和家人在一起生活,等我以后有了自己的家庭肯定是要离开父母的,在那之前的日子如果还不能侍奉双亲在侧,在那以后就更不可能有时间来陪伴他们了。于是我毅然决然的结束了自己逍遥自在的“独立生活”,带着小福和所有家当搬回了家。
     
    离开小窗晴绿,我当然是不舍的——喜欢夏天听着树叶的沙沙声在满屋柔和的灯光之中或写信或备课;喜欢在简陋的“浴室”冲凉之后躺在床上远远的吹着风扇看漫画;喜欢在半夜抱着枕头听“午夜拍案惊奇”的广播吓得头皮直发麻;喜欢邀请好朋友住在这里在寂静的夜晚坐到窗前看着夜空说着话;喜欢骑车从华普超市采购一大堆火锅食品边看《柯南》边涮着吃;喜欢站在窗前看到西风卷着落叶漫天飞舞如断翅的蝴蝶飘落树下;喜欢邻居家阿姨炒菜时还要唱着歌每天见到我都会热情的打招呼;喜欢冬天泡上一大杯奶茶和小福一起钻到被窝里互相依偎着取暖。
     
    我喜欢那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喜欢那一窗绿荫带给我的一切……
     
    (咽炎厉害起来,咳醒了就爬了起来,听着窗外的风声又想到了“小窗晴绿”。去年在百度写的,现在放过来吧~~)
    August 01

    喜相逢

    我的百度空间留言板上——
     
    网友 老徐:
    我看见你的照片,是二十七中10年前毕业的李君卿。看来你已经当了老师了。祝贺你!
    2008年07月30日 16:20
     
    豌豆黄儿:
    对对对,是我~~!
    莫非您是俺高中的语文老师徐老师~~?
    2008年07月30日 22:32
     
    网友 老徐:
    你猜的很准。我偶然间上网查纳兰性德博物馆,突然看到你的照片,勾起了10年前的回忆。我虽然年逾70,但对你的记忆还是很深的。以后我常来纳兰性德吧看看,欣赏你的研究成果!我为你取得的成绩高兴!你的照片依然是高中时的模样,没有变化!你现在在哪所中学,教什么?
    2008年07月31日 09:26
     
    豌豆黄儿:
    啊~~!真的是徐老爷子啊,哈哈~~!~~好久没联系了,您身体好吗?
    我现在在中国戏曲学院附中教书,当然是教语文了,受您的影响啊~~!
    您给我留个邮箱吧,我把我的联系方式和电话给您——也好去看望您!
    2008年07月31日 16:42
     
    网友 老徐:
    非常高兴能在偶然间得到你的消息,在中国戏曲学院附中当老师,真是太好了。应该说,这是女孩子最好的职业!希望你在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我从65岁以后就彻底退了。我的邮箱是:xuancong@sina.com.你把电话发给我,我给你打电话联系!祝你暑假快乐!
    2008年07月31日 18:28
     
    豌豆黄儿:
    收到~~!得令~~!:D
    2008年07月31日 20:04
     
    哈哈哈哈,太好啦,太好啦!和徐老爷子联系上啦!这个世界真美好!我这辈子之所以能成为一个语文老师,主要是因为我偏科,而且就偏语文,而我的语文之所以一直都非常好,得益于几位恩师的培养,关键性的中学阶段,有两位,一是初中的佟老爷子,一是高中的徐老爷子。尤其高中徐老爷子,那是相当的震撼啊!——能把年少轻狂的俺震翻在地的一个小老头儿,令俺至今都崇拜得五体投地的一个小老头儿。永远不能忘记的恩师,可敬可爱的徐老师!:)
     
    时间应该推到13年前,我刚刚上高中。开学第一天,高一(4)班的教室里,坐满了新生,班主任宣布班干部和课代表的任命,念到谁谁就站起来让大家认识一下。“语文课代表,李君卿”——我听到后便站了起来,据老曹说,她当时正坐在我后面,她对我的第一印象也是极其深刻的印象,就是我那“一拧腰站起来”,她当时暗暗惊叹“噢,这就是语文课代表啊!”——从她的形容来看,当时铁定对我没什么好印象,大概是觉得我太拽了吧。哈哈!
     
    我当了语文课代表,当然会格外的关注语文老师是何许人,第一堂课一打照面,老师是位个子不高,头发花白,精神矍铄的小老头儿,我是很喜欢老先生的,但是他老人家一张嘴我就傻了,听了半天楞一个字儿没听懂——老先生的口音不是一般的重,我简直怀疑他说的是不是中国话。于是乎云山雾罩糊里糊涂的第一节课就下了,我甚至连他姓什么都不知道。
     
    下课了,他转身走向讲台,我马上追了过去,想叫住他可又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就用手指头戳他后背,还没戳着呢班主任孟老师站在讲台上就被她看到了,她可能觉得我很没礼貌吧,冲我道:“哎哎哎,干吗呢!”不过她这么一叫,小老头儿也回过头来了,我于是赶忙问他贵姓,他说他姓徐。
     
    我于是就这样开始了给徐老爷子的语文课当课代表的日子。几堂课下来,我发现他说话我已经能听懂大半了,在我能听懂的部分里有时候还能听得津津有味。而且最关键的是,他很快把在语文方面甚为狂傲的我给震住了——对这位经史子集张口就来,随便就能抽出某一句在黑板上举例分析,《史记》烂熟到倒背如流境界的人,是绝对不由得你不佩服的。班里不是我一个人这样看,基本上,大家都经过这样一个过程:从一开始不适应老爷子的口音很是烦躁学不进去,到被老爷子带着在语文的世界中驰骋翱翔乐此不疲。可以说,我们这届高中整个学习过程中,水平最高、最受敬重的人,便是他了。
     
    徐老爷子无论在课堂上,还是在课堂以外,都是一个神奇而可爱的小老头儿,我给他送作业本的时候总看他盘腿儿打坐,有一次在课堂上,我们做练习的时候,他在后面也是盘腿儿坐在椅子上,60岁的人了,竟然如此柔韧有余,我跟他比起来实在是太僵硬了。他很少生气,我几乎没见过他真的生过气,他笑眯眯的样子非常可亲,像个老小孩儿。记得一次考试,他板着脸我说我考得特别差,在学习上他一板脸我就紧张,所以我就忐忑的跟着他到办公室看卷子准备挨骂,结果一翻卷子发现我的分数一点儿都不低,年级排队都进了前三,于是我气急败坏的在他背后一阵捅他,嘴里嘟囔着“坏老头儿~~坏老头儿~~”,他也不急,还嘿嘿嘿嘿的笑。
     
    高二分文理科,我学文,本以为语文还是徐老爷子教,不料却换了一位赵老师,是位挺仁慈的老太太。而我在新班也不当课代表了,我的职务是宣传委员。说到高二那年的语文学习,至今我都愧对赵老师。因为我在跟她学习的整整一年中,一直有抵触情绪,我总觉得她不如徐老爷子,跟她学不到东西,情绪最严重的时候甚至公然不交作业,而且理由是“我写的太好了,不能给她看”。当时的语文课代表竟然原封不动的把我这句话告诉了赵老师,把老太太给气的,据说在办公室里就嚷嚷道“她有病!”还要找徐老爷子告状去——MS她是知道我就服老爷子一个的,而且她也的确比不过老爷子,何况我的语文成绩在班里一直名列前茅,所以虽然愤怒,但是最后也不了了之了。其实赵老师讲课中规中矩,即便没有老爷子引人入胜,却不至太差,而她对我的印象也还非常好,因为她喜欢我的字……现在我当然意识到无论如何是不该那样对待师长的,可惜16岁的我并没想这么多,当时只一门心思的较劲,较劲较得厉害,因为失去徐老爷子的教导,我仿佛一匹没人能收住的野马,在不知深浅的草原荒漠乱蹿。不过好象也就是那个时候,我认识了纳兰性德。
     
    高三终于到了要劲的时候,学校也终于把高中部最好的语文老师配给了我们——重新回到徐老爷子的门下,我总算塌实了。不过我的语文经过一年的荒废略有退步,虽然成绩在前面还能数得着,可总有种心有余力不足的感觉。加之其他科目成绩相当糟糕,我的名次一直倒数,我的前途一片黑暗。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黑暗给了我黑色的心情,我却用它体会光明。我唯一的光明,就是徐老爷子的语文课。我只有在语文课上,才有挺胸抬头的感觉,也只有在语文单科成绩排队的时候,才能在前几名里看到我的身影。虽然不是语文课代表了,但是我却始终围着徐老爷子转,我亲近他,是因为我喜欢他,崇拜他,他的课堂是唯一能让我感觉快乐的课堂,跟着他就有无穷的乐趣,在无穷的乐趣里学到许许多多知识。我喜欢这样的老师,喜欢这样的课堂,也许就是在那一刻,我真正下定决心,决定要做一个像他一样的人,我要当一个像他那样的语文老师。
     
    高考我的语文没有考好,这让我感觉很对不起徐老爷子,有些没脸见他,而毕业之后几次回去看老师,也一直没见着他老人家,然后就是碌碌的生活奔波辛苦世事变迁,我已经好多年没有回去看过27中的老师们了。
     
    10年了,毕业10年了,而今喜相逢,竟然是纳兰性德给我们牵的线,实在有些不可思议。重新联系上徐老爷子,让我有说不出的喜悦和激动!这种心情,简直难以用言语来表达——我似乎只能再重复那句老说老说成了习惯的话了:谢谢容若,谢谢老天爷!
     
    真的,谢谢容若,谢谢老天爷!真的谢谢你们!你们对我真是太好了!我真是太高兴了!:D
    December 23

    日记一则

    看了一整天大学时代的日记,乐的我呀……这篇是比较有“特色”的,带画儿:
     
    2000年11月8日 星期三 阴
    上午黄天树的课一完,我就和鸭梨去了华普,买了一盒豌豆黄儿、一盒虫草酱鸭和一袋奇宝,我穿着自己昨天新买的外套,美滋滋的,大概有点儿阔太太的感觉吧。
    没去上下午的课。午睡到了3点,外面寒风呼啸,天阴得吓人,我缩在温暖的被窝里,没勇气出去了。
    后来就上演了一幕幕的喜剧。
    首先,是和晶抢被子。她也不知哪根神经出了毛病,非轰我起床,我不干,她就掀我被子,我当然要抢回来了。你争我夺的,最后笑作一团。晶最近本来是郁闷的,大概又是因为某男吧,幸而这一闹,还能让她笑一笑。
    然后,是我、琳儿、平平、晶一起吃饭,吃饼和豌豆黄儿,琳儿本来只吃鸡蛋,看到我的火腿鸡蛋饼,就抢过去吃。她咬一口,我捂着胸口“啊”地倒在床上,她再咬一口,我再倒一遍,全屋人大笑。晶又看上了我的鸭子,我又因“心脏病”倒下了……
    晶可怜我,给我一根火腿肠,我高兴地拿在手中,宝贝似的举着,琳儿也得了一根,剥开吃。
    然后见下图。
    September 24

    服装大赛的作品

    这两天班里排节目,于是我找出了六年前参加中文系服装大赛时的作品,没想到这身衣服穿在孩子们身上,效果竟然这么好,一点儿都不显旧——judy像个美丽的小公主,笑得如此灿烂……
     
    当年,这套衣服是这么完成的:
    服装材料是半透明塑料桌布(那次服装大赛的规定就是除布以外其他材料均可),宣委小磊做了裙子,上衣的设计和制作是我,从裁到缝整整做了一夜。衣服上所有装饰用的中国结全部由同学们来动手完成——领口和袖口的菊花结是我编的,而胸前的“花盘”由50多个酢浆草结组成,则是我带着班里女生们一起来编,然后缝接而成。记得当时时间紧任务重,大家边上课边在座位底下编,特有意思。其实裙子上也有做装饰的中国结,是一个由发簪结组成的“帘子”,工程更浩大,等到服装大赛一结束我们就把它给分了,因为是很好的装饰物,每个人分几个拿回去自己用,大家都很高兴。就是现在看不到了,只能凭想象啦!
     
    这身衣服凝聚着很多人的心血,但是可能我的“功劳”最大,最后把这套衣服交由我保存——真是荣幸啊——今天居然又派上了用场。呵呵,不错!因为它,又让我小小慨叹一下,青春的岁月,青春的回忆~~ 
    August 27

    青春记忆里的他们(干爹篇)

    生命中有很多人,不过是匆匆过客,能够今生一次擦肩,还要前世五百次回眸,这样说来,能留在记忆里的人,该是何等的缘分啊!大学时代的老师们,我喜欢的其实不少,他们的事迹大多也都记得,然而毕竟模糊了。印象深刻记忆犹新的,只有三位。
     
    其一是我“干爹”。我周围所有人都知道他是我干爹,但是他不知道。我实在没好意思跟他说——怕说了他不同意我也不好愣认反而没意思。喜欢他身上那种文气,不愠不火温文尔雅,同学说,干爹是典型的大学教授。我是因为大二第一次开始写学年论文而误撞在他门下的,当时中文系的文学史刚在先秦两汉转磨磨,我要写的纳兰性德归明清文学,本系的明清文学老师我一个也不知道,于是选择导师的时候我就空着没填等着系里分配,就这样被安排到了干爹那里。
     
    干爹是水浒专家,对明清小说亦颇有研究,但是我要写的是清词,看似和干爹不对口。然而干爹给我的指导,对我的帮助非常大,他不是从内容上,而是从方法上、思路上来进行引导。其实当时我早就成了纳兰馆的常客,馆里的资料可以随时查阅,内容方面无甚问题,我缺的,正是干爹要教我的。第一次写学年论文,我仅仅两稿就很容易得了个“优”。到了第二年写学年论文,我毫不犹豫的在指导老师一栏里填上了干爹的名字,于是很自然的又到了他跟前,这一次还是写纳兰性德,不过我表现得非常不好——我是全班第一个联系指导老师的,却是全班最后一个交初稿的,在圣诞节那天,而我们系的论文结稿日,是12月31号。
     
    记得那天晚上给干爹打电话,我颤颤巍巍的报了家门然后赶紧大声说“祝您圣诞快乐!”干爹就乐了,一句严厉的话都没有,问我论文怎么样了,怎么一直没消息,我就赶紧道歉,然后约好第二天中午找他交论文。其实就在打电话的时候我的论文还一字儿没写呢!撂下电话就赶紧搬着凳子到楼道里连夜赶,同宿舍的姐妹们见状全都呲哒我,说像我这样7月初定选题12月底交初稿还要连夜赶恐怕是中文系古往今来头一份,也幸亏我干爹脾气好,搁别人我早就完蛋了。干爹第二天笑眯眯的从我手中接过初稿(一宿赶出5000字我容易么我),看完之后很细致的提了一些意见,然后千叮咛万嘱咐告诉我一定要在1月4号之前交修改稿,他说因为5号就是老师们上报意见和成绩的日子了,我好歹得给他点儿时间来弄……
     
    把干爹逼成这样我其实挺过意不去的,可惜屎堵屁股门才知道着急是我的一贯风格,只好请干爹他老人家多担待了。我也因此格外感谢干爹——他没有按照系里对学生的规定必须31号交稿,而是宽限到了最后,拖延到系里对老师规定的那一天,实在是太迁就我了。我也因此又仅凭两稿而顺利得到了“优”。记得发成绩的那天,我跟周围同学说,如果是优这干爹我认定了!结果就是优,可害羞的我还是没好意思真的跑去认他当干爹,只是从此嘴里只要提到他一律改成“我干爹”了。
     
    大四的时候,我们终于学到了明清文学,我也顺理成章的成了干爹的课代表,干爹非常了解我对纳兰性德不是一般二般的喜好,所以干脆在讲纳兰性德的时候给了我十五分钟,让我上到讲台上代替他来讲纳兰——这让我感到莫大的荣耀。我为此精心制作PPT,把备份给了干爹一张;也正是那个学期,《纳兰一派》出版,我赶忙送给他一本;新年快到了,我亲手编了一个红色盘长结做礼物……我喜欢上干爹的课,我的笔记记得漂亮极了。干爹讲课温和而不乏生动,他画的关公栩栩如生令所有人叹为观止,他的选修我也一节不落的去听,总之,一切事务,干爹最大!
     
    干爹给我的最大帮助,是我的毕业论文。选题整个都是干爹选的,题目是《纳兰性德研究,从小课堂到大社会》写的是渌水亭网站在纳兰性德研究和宣传推广上的作用与意义,这个选题在当时相当先进,而且也远远超出了中文系的范围,以致我去图书馆定分类号的时候把一干图书管理员全难住了,商量了半天,最后定的是“I206:TP399”,I206是“文学评论和研究”,TP399是“计算机网络在其他领域的应用”——“I206:TP399”让同学们看得一头雾水,也让我写起来格外没信心,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自己心里可真没谱呀!
     
    我于是硬着头皮写完了,可能因为是信心不足加上毕竟是把我自己平时所作所为变成文字,所以我并没有重复大三时候的拖沓,很快写完交给了干爹。干爹给我的修改意见我都看傻了,工工整整的写满了一整张纸,尤其意义部分是一个一个问题罗列下来,甚至连结构都很清楚,我只要按照这个结构走,把答案串起来,整个意义部分也就全然出来了。最后打印,把我漂亮的毕业论文交给干爹的时候,真是激动万分,没想到我的毕业论文会以这样的面貌展现在眼前,简直像做梦一样。
     
    答辩的时候,老师们都有点儿无从下手来问问题,倒是干爹不紧不慢的说了说他为什么要指导我写这样一篇毕业论文,我基本上连五句话都没说就完成了我的答辩。不仅如此,我还幸运的被向上推荐,最终获得“校级优秀”的殊荣。当接过证书的时候,第一想法就是:认干爹!
     
    不过,直到我毕业离开学校的那一天,我还是没有当面亲口叫一声“干爹”,我从来是个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也许,我一辈子也不会当面叫他一声“干爹”,可他就是我“干爹”,从前、现在、以后,都是。
     
    从02年毕业到现在,已经五年了。他的音容笑貌我还清晰的记得。我知道他也记得我,记得当年他门下那个三年论文都写纳兰的丫头,后来在纳兰性德吧,还有自称是他现在这批学生的孩子给我留言,说是他告诉他们的,说喜欢纳兰就来网上找我……
     
    他是我一生都不会忘怀的人,可亲又可敬,他是我干爹。
    July 23

    载歌载舞

    舞蹈中的人,都是美丽的,都是快乐的。
     
    上周五去天桥剧场看“全国艺术职业教育成果展演中国舞专场”,在音乐声中跳动的身影是那样优美,那样快乐。于是想起了小时候,幼儿园参加市里的比赛,从大班和中班的小朋友里挑选出几个孩子组成舞蹈队,排练两支舞蹈:《采蘑菇的小姑娘》和《斗笠舞》。我稀里糊涂的就身在其中了,按身高排队我在第二个,到现在我都清楚的记得,我前头的那个女孩儿叫祖之娇。
     
    那时候我不过四五岁,但很多事情我都记得。比如大家在穿舞蹈服装的时候既忙碌又兴奋的情形;又比如排练的时候老师把其中一两个孩子说哭过;还比如曾经因为晚上排练到很晚而全体住在了幼儿园里,我甚至记得那晚我穿了一条红色的小内裤……我的确是个老实孩子,老师说什么我做什么,严格按照要求走;我也的确是个聪明孩子,我没有错过动作,协调能力和节奏感都非常好;我更是个高傲的孩子,我很看不上后头小个子的几个女孩子,我觉得她们又笨又傻根本不配参加舞蹈队……
     
    《采蘑菇的小姑娘》是比赛规定节目——后来参加比赛的时候我们看到了各式各样背着大筐小筐的舞蹈队——我们是白衣服红裙子蓝绿色的筐,这套演出服在现在看来很是可爱。因为音乐是大家都会的,所以只有合练的时候才放音乐,分开练习的时候都是我们自己一边唱一边跳。我回家练习的时候就背着我们家灯罩在屋里载歌载舞,还给来串门的叔叔阿姨们表演,很认真。《斗笠舞》是日本舞蹈,配的音乐是《四季歌》。我们的服装是蓝底大叶花纹的小和服,再简单不过了,只为舞台需要,相对来说我还是比较喜欢《斗笠舞》的服装的,穿上它之后感觉就是非常不一样,跳起舞来更是漂亮得不得了。所以我跳《斗笠舞》更投入一些,以至现在还能记得其中的许多动作和“之”字形出场。
     
    舞蹈队的生活时间并不长,除了跳舞我很喜欢以外,其他在队里的生活并不值得一书。因为我幼儿园时期的好朋友邓蕊并没有在其中,让我的舞蹈队生活缺少了很多温馨和乐趣,我只跟我站位附近的女孩儿多聊几句,聊什么现在不记得了,但是肯定说不上多开心。我开心的时候只在舞蹈中,伴着动听的音乐翩翩起舞,我就是天底下最美丽的人,最快乐的人。
    December 08

    抓子儿

    “抓(chua三声)子儿”,抓的本是羊拐,就是“嘎拉哈”,简单解释一下:“嘎拉哈”为满语的汉语音译。是一种满洲妇女和儿童的游戏。由猪或者羊的拐骨(有时也有牛拐骨)制作,另有一个“口袋”与之放在一起玩儿,玩法多样。这种游戏现在仍流行于满洲地区,在满洲入关征服明朝中国时由满洲人带到北京地区。目前该游戏仍在上述两个地区流行。
     
    我是这游戏的高手,让我从小学四年级开始足足得意到小学毕业。三年级的时候因为奶奶家搬家,我不得不转学到了自己家附近的大山子二小,那时当时学校里最流行的一种游戏,同学们都叫它“抓子儿”,当然不是用羊拐了,不好弄,大家都用附近工厂的一种短小的圆柱形小瓷柱,三个一组,用皮筋儿或者胶布绑在一起,五个一副,几个人分成两拨对抗,几乎每个课间,班里都这一堆儿那一堆儿的玩儿得热火朝天。
     
    当时,这种自制的“抓子儿”对孩子们来说也并不好找,所以,能攒齐一副大家都珍惜得不得了,当宝贝似的。当然了,因为这个游戏太流行了,所以玩儿的好的人总是很“抢手”,大家都爱找他玩儿。我这个“从城里转来的”学生,刚开始跟同学们总有些隔阂,然而爱玩儿的天性让我迷上了抓子儿,才知道妈妈竟然是个中高手,于是,妈妈给我做“技术指导”,我天天练习,最终杀将出来,自立门派,成为班里数一数二的玩儿的好的人,不但走到那儿都颇受欢迎,而且经常拉起帮派去江湖里较量,就这样很快和班里同学打成一片了。
     
    五年级又转学到了东城的西中街小学,我把“抓子儿”这个游戏带了过去,又很快风靡全班。还是靠游戏的帮忙,我结交了不少好朋友,李歆、孙佳、佟蕾、张茜……我现在都还能清楚的记得她们的名字和她们的模样。爸爸帮我弄了一大堆小瓷柱,于是我和朋友们分了分,每人都做了一副,然后班里就又这里一堆儿那里一堆儿的玩儿开了。小学生活,就是在“抓子儿”的欢笑声中度过的。
     
    中学读《红楼》,看到里面竟然也提到了“抓子儿”,顿时觉得亲切得不得了,赶快翻出小时候的“家伙什儿”,本以为多日不玩儿肯定退步不少,结果却手到擒来,呵呵,看来技术活儿真是看家本事,多年不练也不减当年。其实我手小,玩儿这种要把五个东西玩弄于股掌中的游戏是相当不利的,当年练的太刻苦了,绝对是靠熟练程度战胜缺陷的,最后才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无论玩儿到哪步都能做到上下翻飞一个不掉——手小怎么了?咱技艺高超!
     
    这个星期,judy生日,102的傻丫头们拉上我,大家一起去吃烤羊腿,她们五个人把羊腿里的拐都交给了judy,judy用水泡了两天,洗干净之后给了我,跟我说:“玩儿去吧!”哈哈哈哈,我于是就得到了一副名副其实的“抓子儿”,楠楠说她们那儿叫“嘎拉哈”,我说是啊,你家在东北啊,白山黑水之间,满族发祥之地嘛!这两天天天都玩儿,妈妈问我哪儿来的,我说是judy给的,妈妈就笑我说,你们谁哄谁呢……
    December 06

    成长在书店

    judy这个超级小尾巴缠了我两个礼拜要我带她去买书,让我不得不在上周末的晚上带她去了涵芬楼——游历在书的海洋中,让我感受到了久违的舒畅。所以,我打算恢复那种隔三差五放学之后去书店坐一坐翻一翻书的好习惯。
     
    自从高中养成这个习惯以后,真的让我受益非浅。当时在27中,身边的同学们大都喜欢去美术馆旁边的三联书店,一是离学校近,二是环境好。第一次去三联的时候,记得是老曹吧,说了句:“我们‘韬奋’去吧!”让我给理解成“我们淘粪去吧!”当时就很犯蒙,可也没支声,直到我们骑车到了三联之后,我才明白“韬奋”是指邹韬奋,才明白他和三联的关系,才明白老曹的话是代指到三联书店去,于是心里大大的呼了一口气:幸好当时只是迷惑而没有问出来,要不多丢人啊!后来就经常去了,骑车从位于东华门的学校插到王府井,再一路向北,也就不到十分钟便到了,正好回家也是这个方向,因此觉得很方便,可能因为三联是我最早常光顾的书店,所以在我潜意识里就觉得书店就该是这个样子:气氛很宁静、环境很幽雅、灯光很明亮、来的人都是读书人、要么安静的读书,要么安静的买书,一切井然,一切恬淡。
     
    大学时候,每个学期为着老师开的长长的书目,经常跑图书馆和书店,到图书馆借书,到书店看书。去三联是出于习惯了,也经常去附近的几个中国书店,但是中国书店的书摆放的太糟糕了,又是以旧书为主,最要紧的是没地方坐下来看,对于我这样为了看书而去书店的人来说,感觉大不如三联。一般周末去,进去一般直奔地下一层,浏览一排排书架,看到感兴趣的书就抽出来看一看,如果要深入的看下去,就在附近找个小墩子坐下来,慢慢看。只是要早去,早去才有地方坐,要不来看书的人多起来,往往小墩子都被占满了,我又不愿意跑到楼梯上坐着去,就只好一直站着,有时候站的腿都麻了,弯一弯动一动,接着站着看。有时候踅摸着有人走了,就赶紧跑过去抢占小墩子,然后就走到哪儿看到哪儿把墩子推到哪儿,一副和它誓死不分离的样子,让惦记它的旁人断了念头。
     
    就这样,许多个周末都是在书店里度过的,乱七八糟的看了不少书,文学的、哲学的、历史的、美学的、建筑的、文化生活的、民风民俗的……当初刚进大学的时候,因为听历史系的同学在宿舍跟我们大谈阿瑟·叔本华,于是大受刺激,觉得同学们都好了不起,本来以为自己算是知道的不少了,可在我根本不知道叔本华为何人的时候,人家就已经能够像谈起一个老朋友似的谈起他的生活和哲学思想了,那叫一个郁闷啊,郁闷得不得了。后来干脆就在周末跑到三联,狠狠的坐了一下午,抱着《作为意志与表象的世界》开看,还借着这股劲儿,连同柏拉图《理想国》黑格尔《小逻辑》奥古斯丁《忏悔录》斯宾诺莎《伦理学》罗素《西方哲学史》乃至周国平翻译的尼采著作统统翻了一遍,在大一的那个冬天里,哲学绝对是我除专业以外最最花时间接触的科目,书里字字行行每每搞的我头晕脑胀,却还是在书店的角落里一直窝着,一直捧读——那种精神,而今真是比不得了。
     
    除了看书,也完成了许多课后作业,印象最深的就是完成古汉语作业:给《尚书》点句读。当时是一人一篇,不带重样的,防止我们互相抄袭,分给我的这篇是《尚书·多方》,在我硬着头皮点完所有句读之后,碰巧在三联看到有点好句读的《尚书》,于是就激动的拿着自己的作业去对,趴在小墩子上,边对边拿铅笔在作业本上做标注,三联的一位工作人员走到我面前看看我,我于是抬头看看他,问:“可以吗?”他就微笑着轻轻对我说:“当然可以,只是别往书上画。”我就赶忙点头答应,他还是微笑着,也点了一下头,转身离去,而我则继续低头对我的作业——整个的感觉真是好温馨啊。而我的句读作业,全部对完之后数了数,只有个别的几处错误,正确率非常高呢,哈哈哈哈,开心开心!
     
    可能因为都在海淀的关系,大学里同学们都爱去海淀图书城,我则还是一如既往的去三联,或者灯市口、隆福寺的中国书店。虽然书店林立,但是我对图书城不光没有热情,连一点儿感情都没有,有一回去那儿的时候迷路了,叫我非常郁闷,从此认定那里压根儿就不是北京(我的狭隘北京观就是这么形成的),更加不喜欢它了——到现在,姐儿几个一往海淀图书城约我就皱眉头,要不是中关村图书大厦边儿上金凤呈祥饼屋里的红豆刨冰超级好吃,我这辈子都不打算往那边儿去了。
     
    至于西单图书大厦和王府井书店,我就只能用嗤之以鼻来形容了。人多嘈杂、大而泛泛、找本书那叫一个费劲,到处弥漫着混乱和浮躁的气息,让我一进去就有一种窒息的感觉,想马上掉头出去。甚至里面的人,一个个看起来都面容古怪、嘴脸狰狞……这哪儿是书店呀,纯粹鬼屋啊!这些地方要能塌下心来看书才怪~~
     
    因为三联里经常找不到小墩子坐下来,所以渐渐在那里的时间就缩短了,再加上工作之后基本上都是在网上订书,在家看书,去书店的时间就少多了。直到有一天,灯市西口北边儿新起来了商务印书馆的涵芬楼——简直是座天堂啊!那么安静,那么有序!而且完全不必担心跟三联似的没地方坐——根本就没人和我抢凳子,尤其地下一层,凳子一大堆,而看书的人少之又少,有时候甚至一个人都没有……感觉太爽啦,一切全是我的!所以呢,从此,只要是去书店看书,首选涵芬楼。通常就是在地下一层看书,如果觉得值得买,就记下书名作者和出版社,回家到网上去订,当当卖的书最少也是打八折的,有些甚至能打到五折,便宜得让俺合不拢嘴,嘿嘿,这就对了嘛!
     
    非常喜欢在涵芬楼里的那种平和清净的感觉,尤其是现在碌碌的生活里,这种感觉已经是难得的了。所以,还是抽出一些时间来到书店里坐坐吧,随便找本感兴趣的书,看一下午,把世俗烦恼通通赶开,仿佛回到了从前,在书香中漫漫成长……
    November 16

    哈姆雷特和大白菜

    虽然早已立冬,却并不怎么冷,昨天下午的气温竟然高达16度,今天预报的也有12度,冬天不过是挂个名儿,还没有真正来到身边呢。望着窗外灿烂而温暖的阳光,忽然就想起了大学时代,一样的初冬,一样温暖的阳光,那个郁闷的青春的我……
     
    中文系的外国文学课上到莎士比亚进入了一个小高潮,也许他太有代表性了吧,总之是让我为此投入了很多很多热情。老师也留了外国文学的第一次笔头作业,留得很“莎士比亚”:哈姆雷特人物形象分析。那天正好是周末回家,满怀朝圣心情的俺就在回家的路上开始设计自己的作业,并且连做作业的状态都设计好了——要在明媚的冬日午后,窝在沙发一角,沐浴着温暖的阳光,泡一杯浓浓的红茶,捧着经典的《哈姆雷特》,完成我的作业。
     
    然而刚一进家门,就见妈妈拿着菜兜子迎面过来,见到我就说:君卿快点儿放下东西跟我走,万客隆的大白菜特价呢!才1毛9,多便宜啊去晚了就没了,咱得赶紧着多买点儿!你二姨已经去了,你也一起去!我:&*$#%^……噢~~我的哈姆雷特!
     
    我到底没有跟着妈妈冲向超市的人海去抢大白菜,可我也没在红茶的氤氲中捧读我的哈姆雷特,因为我的情绪完全被扰乱了,而且一直找不回来,直到周末结束我才赶出这篇人物形象分析,写完之后的感觉也还是郁闷。周一回到学校就开始跟同学们抱怨这件事,大家全笑成了一团。
     
    后来作业发下来,评语颇有些顾左右而言他,竟然只是评价了一下我的字,说什么“我见犹怜”,压根儿连个哈姆雷特提都没提,我想大概实在写的不怎么样吧,让老师都没法下笔来评,又不好一句话都不写,就只能说说我的字了。评语不能说是不好,但对于我,真没觉得好受到哪儿去。
     
    就这样,那年初冬,一个文学女青年圣洁的莎士比亚之梦,全被超市1毛9的特价大白菜给搅乎了。
    September 30

    国庆50周年游行

    转眼又是十一了,想起了大学时候参加国庆50周年游行的情景——年轻真好,那么热血那么振奋,青春啊!哈哈。
     
    那年我19岁,大一下半学期系里就通知我们可以报名参加国庆游行大学生方阵,我和琳儿听到这个消息都很兴奋,觉得这是一件大事情,也算是一生难得亲身经历一次的历史时刻,既然能够有机会参加就一定要积极争取!——于是便和班里十来个同学一起报了名,很快就进入了演练。记得首师大当时是游行方阵的第六指挥部第三分指挥部,简称“六指三分指”,整个大学生方阵打头的自然是北大和清华,后面依次下来,首师大还不算太托底儿,不过以其市级高校的身份在整个方阵中也够往后的了。每个方阵都有一辆花车,花车在方阵中间,我们则是站在花车的外侧靠后,远离主席台。
     
    整个游行过程中,方阵都是一分为二在长安街两侧蹲守待命的,我们这半边开始先在正义路集结,然后拉到长安街上与对面半边的队伍汇合,合成完整的一个方阵,然后从东向西行进。在天安门东华表之外,我们还排着整齐的队伍一边摇着小国旗一边喊:“祖国万岁!共产党万岁!”进入两个华表之间的时候就完全没有任何口号了,只是摇旗子,各大校旗和我们手中的小国旗摇成一片,除此就是欢呼,大家吱哇乱叫雀跃万分的通过主席台接受领导人们的检阅。欢呼到西华表,回归“祖国万岁!共产党万岁!”的口号,走到大会堂后面就要快速撤离,奔跑速度绝对和测短跑有一拼,为的是赶快撤离好给后面的方阵让道。
     
    后来观看整个游行的录相我们才知道敢情我们的方阵是最没有技术难度的一个方阵,也是最乱七八糟的一个方阵。也是,那样大的规模(我们这个方阵有7380人呢)又没个什么统一形式,就是欢呼,还能不乱?所以给我们的镜头是最少的,从头到尾顶多五个。然而就为了这三五个镜头,我们可是没少练习。开始是各个学校自己练,我们就在本部操场上排队一遍一遍走过来走过去的喊口号。后来是整个“六指”练,各个学校出车,把学生统一拉到一个大空场上,编好队形,还是一遍一遍走过来走过去的喊口号,因为有时间限制,要多少时间通过主席台是有严格控制的,所以我们主要就是为了练习速度和快速行进下的相对整齐性。最后的事实证明,反正是比不练习要强,至于强到哪儿去有待考证。
     
    我们的服装也是所有方阵中最乱的一个,裤子是统一的白灰色(够难看的),而上头的衬衫——除了站在方阵四边和坐标线上的人是固定的土黄色衬衫,其他位置的衬衫颜色都是让我们自由选择的,我白,所以就选了比较明丽的粉色,琳儿选了黄色,还有紫色等其他颜色。长袖的衬衫并不保暖,九十月份的时候已经颇有些凉意了,尤其我们训练的时间又通常是一早一晚,所以大家都在这长袖衬衫里套上一件,从衬衫领口再露出各式各样的高领或者翻领来,所以感觉就是统一了半天一点儿也没统一起来,五颜六色不说,还带着各种零碎儿,本来我们的队伍没有什么内容规范就容易显乱,这么一来,乱上添乱。
     
    最让我难忘的是整个的游行彩排,夜里整个长安街及其附近街道全部戒严,所有方阵就在宁静的夜里开始集结到长安街两侧的街道里,然后统一过一遍。为了等待前面的队伍通过,我们通常在正义路一呆就呆上两三个小时,那时候就处于相对解散的状态,大家离自己位置不远的便道上席地而坐,扎堆儿聊天。我们都是夜里11点在学校集合,乘专车到崇文门下车,步行至正义路,学校发给每人一个面包两根肠儿,一瓶矿泉水和一点儿零食,为防止夏天天气多变,还发给一件简易雨衣——这雨衣都被我们垫到了屁股底下了,我们就那么边吃边聊,以实际行动亲历历史。真正到我们的队伍集结开始游行,一般都要过夜里两点,能听到最前面阅兵的飞机从头上飞过的声音,还有放礼炮的声音,这个时候都是我们聊兴最高的时候,大家都年轻,也不困,尤其是和五好、琳儿他们隔着不远,一待命我们就能坐到一起开聊,再加上本系外系的、那些站在前后和身边的、从陌生到熟悉的同学们,聊的笑的那真叫一个欢。
     
    到今天,我仍然保留着国庆50周年游行之后,发给每个参加游行的同学的纪念册和纪念邮票,还有我们穿的服装、拿的国旗,甚至单独练习时候发的临时性小旗子,统统都保留了下来,我觉得很有纪念意义,然后就是这张照片——这张照片是1999年10月1日当天游行回来,在宿舍坐在我的床上照的,我和琳儿,两个热血女青年完成一件历史任务之后的珍贵合影,哈哈!
     
    (附:人民日报1999年10月2日第二版报道《万岁,祖国!———国庆50周年群众游行纪实》:http://www.people.com.cn/rmrb/199910/02/newfiles/wzb_19991002001007_2.html
    August 15

    减字谱

    要帮一哥们儿查资料,就满柜子的翻找大学时的笔记,无意之中翻出了初中时候的一个硬皮本子,一页页花花绿绿的花边里面抄写着或励志或抒情的文章,还有一些小诗、格言——这显然是当时老师留的作业,因为最后用红笔打着一个“5好”。除了那些文字图画之外,还有一段,是减字谱。
     
    减字谱是古琴的记谱方法,中学学了三年古琴,自然是略识一二的了,今天既然翻出来就又看了看,也是因为《梅花》开头简单,所以全都认得。回想起当年学琴的那段经历,浑身充满了幸福感。
     
    27中是民乐特长校,主要范围在初中部。我们一入学就人手一把横笛,要学吹笛子,开始都是贴胶布,后来吹的象样了才教我们贴笛膜。贴笛膜正经的应该用白芨,但是孩子们谁没事儿去药店啊,大家全用了省事的方法——用大蒜的蒜汁来贴。所以当年一上音乐课就满屋子大蒜味儿,大家便就着这股浓重的味道沉浸在音乐的海洋中。不过成绩也是斐然的,我们的《金蛇狂舞》吹得特别象样,成了保留曲目,班与班之间还相互的比——这当然是音乐老师的主意了——有事没事就拉出来让我们吹,吹的遍数太多了,以至现在一听《金蛇狂舞》就想起27中。
     
    除了横笛,还开展所谓“第二乐器”,成立各种器乐班,先让大家自己报名,有古筝、琵琶、二胡、笙等等选择,我比较懒,当时本什么也不想报,可是禁不住班主任和音乐老师一遍又一遍的撺掇,最后报了琵琶。然而也不知道为什么,音乐老师突发奇想要成立一个古琴班,要从所有报名的人里调剂几个人过去。后来听说,老师从名单上一看到我的名字,就说让这孩子去吧——“李君卿”,这名字听着就有琴缘。
     
    我就这么学了古琴,每班有两个,一共12个人,成立了27中第一届古琴班。一开始请的老师我已经想不起来叫什么了,她总是让我们一遍又一遍的练习指法,不苟言笑,极为严格。半个多学期之后,换了一个老师,我很喜欢这个年轻的小杨老师,白白净净,文文静静,手把手的教我们,很和气也很认真。从此初中三年,每个星期六我们都要在下午到实验楼去学两个小时的琴,假期也不休息,一直到初中毕业。
     
    三年里,我们学了《关山月》《秋风词》《酒狂》《梅花三弄》《平沙落雁》五首曲子,学了怎么认谱——被称为“天书”的减字谱,甚至还学了简单的修琴与做琴——上大学的时候我的琴有一根弦因为老化而折了,就是自己修上的。三年里,班里的人员变化也很大,很多不想学的就陆续退了,然后从低年级补充上来人,记得古琴班最惨淡的时候只有三个人,初三一个,初二一个,初一一个,初三的是我,初二的是莹莹。后来上大学,恰巧也和莹莹考到了同一所学校,我是中文系在北校区,她是生物系在本部,有时候在去本部上完书法选修课后,就会去找莹莹一起聊会天儿,这都是后话了。
     
    我一直都是古琴班里拔尖儿的,那时候比现在要强多了,再加上很喜欢老师,又常常受到夸奖,所以很勤奋。有时候就为了练一句可以不吃不睡的练上一天,手磨出血泡一般般,磨成茧子接着练,那刻苦劲儿就别提了,让而今长大了的我很有些汗颜。因为学的好,参加区里艺术节民乐类比赛,我也成了音乐老师手里的一张大牌。东城区当时参加比赛的民乐乐器众多,非常不科学的把各种民乐器大杂烩到一起,评出个一二三等奖实在说不出什么道理。我知道只有一等奖和二等奖的一部分才可以参加上一级的比赛,也就是参加北京市艺术节民乐类比赛,而我却是以三等奖的身份取得市级参赛资格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古琴太少了,我不过就是被区里当成奇花异草推荐到市里的,只为了好看。
     
    比赛那天去了之后我就傻了,因为市级比赛虽然非常科学的分了不同器乐专业,古筝和古筝比,二胡和二胡比,琵琶和琵琶比,但是古琴却只有我一个,没的比,于是我就被编排到了古筝一组——十三架筝和一张琴的比赛,这叫什么比赛?评委们全是筝的行家,看我抱着琴进去都愣了。而且考场里根本就没有预备放琴的桌子,现给我找了两把椅子来放琴,我只得跪在地上弹我的《平沙落雁》,那种莫名其妙的场面真是记忆尤新。最后的结果,我还是三等奖,原因也很简单,无论你怎么样,筝组也不可能让古琴得第一,但是既然是少数品种也不能不照顾一下,与其说这三等奖是我得的,不如说是赏给我的,感觉自然不爽,所以当音乐老师喜滋滋的把证书交给我并且鼓励我继续努力的时候我只是应和着,一直开心不起来。
     
    学琴的日子里,最快乐的,除了因为练习的好时常受到表扬外,就是跟隔壁民乐队一起混了。在学琴课间休息的时候,我除了跟老师和师妹聊天之外,经常是跑到民乐队去,用自己的古琴换他们手里的各种乐器玩儿,敲一敲扬琴,拉一拉二胡,扒拉扒拉筝,大家也都喜欢从旁指点,于是只要难度不是很大的,我基本上都能弄出个简单旋律出来——《梅花》的主旋律就这么在我手中的各种乐器上演绎出来。有时候撞上他们排练,我就搭把手,从音乐老师手里接过撞钟、双响筒、铃鼓、沙棰之类的小玩意儿在其中伴奏。记得有一回是合奏《喜洋洋》,我就那么乐呵呵的敲着双响筒,一曲之后得到了音乐老师的大力夸奖,说“喜洋洋”就该是我这个样子的,让整个民乐队都要向我学习——结果受到了大家加倍的鄙视。==||||
     
    其实我在学校学琴,算不得正经学,也没有拜过师,也不系统,不过就是跟古琴近距离接触了些日子罢了。现在曲子也都忘了差不多了,能完整记下的只有那些小曲子,《梅花》记不太全,而当年参加比赛的《平沙》已经忘得光光的了。老师是要教我《流水》的,可是那时我已经上了高中,因为受到诸多大红灯笼一样的成绩影响而不得不放弃了学琴,所以《流水》只到泛音便停了,我现在也就只记得一开头的那段泛音了。所幸减字谱还认得,看着觉得很亲切。
     
    特别感谢那段学琴经历,不在琴艺多么卓越、境界多么高远,而在情操如何陶冶、意志如何历练;贵在当时用心,更兼终身受益。
    July 22

    枕头

    看《人鱼小姐》,雅俐英抱着枕头去了书房,朱旺抱着枕头坐在门口……他们那两个大枕头真漂亮!
     
    突然就想起了自己的枕头。电视里的大海绵枕头拍出来的效果固然很不错,但是我还是觉得荞麦皮的枕头睡起来又舒服又塌实。现在商场里所谓什么七孔九孔太空棉之类的名称很眩的枕头,睡起来反而觉得空落落的感到很累。去长治的时候小向也说过她喜欢睡荞麦皮的枕头,看来大家都是苦出身啊!哈哈~~
     
    小时候在奶奶家上学的日子里,和老弟天天用荞麦皮的枕头玩儿“搭房子”的游戏。奶奶的床靠墙立有一块厚板子,大概有一个巴掌那么厚,我们就借助它来搭房子,先用两个枕头对着板子立起来做“立柱”,然后再用两个枕头搭在上面,一头搭在立着的枕头上,一头就搭在板子上——这就是“大梁”。然后用枕巾铺在上面做“布瓦顶”,再用两个枕头一个横放在一头,另一个横放在两个立着的枕头前,这样,两个“窗户”也就做好了,这就是我们的“枕头房子”。
     
    房子搭好了,就可以“住”了。老弟那时候才三岁多,身量小,最适合住这个房子。他就从没有横放枕头的一头往里钻,一点儿点儿爬向另一头,我则在一边做“保护”,看到哪儿要塌了就赶紧喊停,然后手忙脚乱的去“巩固”一番,不过一处两处出问题我还忙的过来,而要哪儿都有散架的危险我就没辙了,所以通常就是人爬进去了房子也塌了,一堆枕头把老弟活埋了。我就哈哈笑着把一个个枕头搬开把他挖出来,他也哈哈笑着把自己身上一个个枕头搬开爬起来,然后姐弟俩再重新“搭房子”……
     
    如果碰巧老弟钻进了房子,而房子却没有塌,那他就开心的“住”在里面了,其实想想也知道那滋味并不好受。且不说房子小进去之后根本动不了,就说大夏天的捂在枕头房子里肯定热呀,在加上我还紧着“精加工”——用枕巾做门和窗帘,把能露的地方全给盖上了,这哪儿是房子啊,整个一“活死人墓”。可即便这样,我和老弟都特别珍惜,生怕把好好的房子弄坏了,所以除非热的受不了他绝对不出来,在孩子幼小的心灵里,毁坏了劳动成果比起一身痱子要心疼得多——当然起痱子也是他起,哈哈哈哈!
    July 20

    北京第27中学80周年校庆学生代表发言稿

    因为给老曹过生日,和高尚老曹又说起了许多27中的往事,她俩都是高中才上的27,而我却在27足足呆了六年,以前总开玩笑,说毕业的时候我身上都沾满了27腐朽的味道——然而正是这腐朽的味道,陪伴我度过人生中最重要的成长阶段,因此而影响我一生。
     
    作为北京市几所历史悠久来历不凡的中学之一,27中以其前身“孔德学校”而声名显赫。由于校址位于东华门大街紧邻紫禁城,由于1917年建校头一任校长是蔡元培先生,所以27中浓厚的人文氛围根深蒂固传承不息,当然对于当年年少的我们来说,体会最深的似乎是它近乎桎梏的封建制度,总以批判的态度抵触它。直到毕业多年,我才似乎明白了它到底有什么意义:同学们一个个就在它的那种无情压制下,度过了懵懂叛逆的青春期,成为了规矩正派的有用人。
     
    把共享空间的标志行也改成了27中的校训:高雅 勤奋 求是 创新。我是极其喜欢这个校训的,尤其喜欢“高雅”,作为一个中学,校训头一个词是“高雅”的,27中独一无二。“做一个高雅的人”,在中学教育阶段能够对学生提出这个要求,绝对不是一般的高标准,也正是因此,让我觉得当时的27中虽然不是重点学校,却有着比重点学校更为精深的培养模式,它要培养它的学生们成为高雅的人——焉能不崇敬!
     
    翻出日记,在1997年10月26日那页里,夹着我当年作为27中80年校庆学生代表的发言稿,现在还记得这篇发言稿是前一晚一蹴而就的,草稿都没打直接下笔,交团委的时候正经的腾了一遍,当时的团委书记袁立军(好象现在是副校长了)送去给校长过目,我在班里等他拿回来再修改,而他拿回来之后就一个字:“过。”
     
    这篇发言稿写的中规中矩,一稿通过也在情理之中,后来想想,倒是我这个学生代表来得奇怪。上个世纪90年代,学生代表一般都会找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以27中的风格就更该是甚之又甚了。可那时候我虽然顶个高三四班班长的头衔儿但是学习别提有多次了——在文科班里大排队也就刚刚摆脱倒数十名,有时候还不幸成为倒数十名的一分子,反正按分排座位我总是在最后两三排晃荡;还和团委关系恶劣,不光跟袁大叔经常意见分歧,还一度对申请入党的行为嗤之以鼻冷嘲热讽,记得后来有姐们儿说过,就我这号的,要搁文革早就被揪出去批斗了;还“恃才而骄”,这评语是被我气蒙了的校刊主编骆同学给的,骆同学是个才子,比我小一届,他后来高考作文得了满分,可我就是不拿正眼看他……一开编辑会议就跟他唱对台戏,气的这位小主编直尥蹦儿——被我赶辙似的一句句呲答的半个字也说不出来瞪着眼睛干尥蹦儿。
     
    可我就莫名其妙顺理成章的成了学生代表,代表学校几百学生在庆祝大会上发言——我当时也够没心眼儿的,也不问问为什么我这种“刺儿头”愣当了代表,反正团委要我写发言稿我就写了,写完了就那么过了,然后就是校庆的时候拿着发言稿上台发言了,还特自然特像那么回事。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老师们、校友们:
      您们好!我谨代表我校所有在校学生对你们的到来表示最诚挚的欢迎和感谢。
      在这金秋时节,北京27中迎来了她建校80周年的庆典,来自四面八方的历届校友及此欢聚一堂,为亲爱的母校举杯祝寿。回首过去,27中有着不凡的历史和发展过程:1917年,中国近代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创办了27中的前身——“孔德学校”,她在随后的风雨沧桑中呕心沥血,教育一代代有志青年投身革命和社会建设的行列,培养了许许多多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为祖国作出了巨大贡献。
      80年过去了,27中也进入了崭新的发展阶段,她正以其质朴的校风和优异的成绩成为新时期一个塑造栋梁的基地。她不仅有着精干的教师队伍,还更拥有与之相配的硬件设备,586联网、闭录电视的教学应用,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在课外,各种课余活动既提高了学生的自身能力和经验,又陶冶了情操……现在就读于27中的我们,作为祖国跨世纪的一代,正如前辈那样热爱着这美丽的校园,珍惜这里的一切,并且接过你们手中的接力棒,身负你们深情的嘱托,努力学习,奋发图强,成为新世纪的开拓者。
      现如今,当年朝气勃发的青年已两鬓如霜,当年顽皮的孩子已成家立业。然而,凡是在这里念过书的人,有谁不曾怀念校园朗朗读书声?有谁忘得了紫禁城的夕阳映天红?又有谁能不发自内心高喊:我爱你,美丽的母校!……
      莘莘学子的情是不灭的,那么,就让我们27中新老学生站在一起,共同祝愿我们敬爱的母校永攀高峰,再创辉煌!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的到来,共同珍惜这难得的聚首。
      谢谢!
     
                                                                                                      97.10.26
    July 01

    七一运动

    今天七月一,我运动了——故名“七一运动”。
     
    我一向讨厌运动,因为我跑不快也跳不远,从上中学开始,我的体育成绩就总是不及格或者擦边儿及格,800唯一一次进4’是高中体育会考,跑完之后我死的心都有了。后来大学体育课,我也是班里的落后分子,幸而跟我一样的落后分子不乏其人,才使得颜面不致尽扫。到大二的时候学跨栏,我在老师的威逼利诱下终于跨过去了,跨过去就趴下了,趴下之后就送医院了……最后北医三院诊断为“右膝十字交叉韧带断裂”,从此以后再也不能有任何剧烈运动,否则就会损伤膝盖,一损伤至少就要当一个星期的小瘸子……本来感觉挺不幸的,但也因祸得福,我堂而皇之的成了体育课的见习生,很多运动项目都可以不参加了。不过在医生的建议下我还是进行了一些功能恢复训练,所以到现在,慢跑和不用爆发力的跳跃我都没问题,而平常的生活自然就更没有任何妨碍了,也就是说,从一般意义上讲,我还算不得是一个残疾人。
     
    不用上体育课不用担心成绩的日子里,我反而积极起来,不能跑800不能跳远的我,竟然成了一个“尖子生”,因为除了跑和跳以外,我在体育课上的所有成绩都名列前茅——大一学太极拳,从开始学了没几个动作之后我就成了领操,后来的篮球课学三步上篮我也经常受到表扬,当时的体育徐老师对我特别好,要不是教我们一年之后他退休,我想大二跨栏的时候我万万不会那么倒霉;大二学太极剑,我因为腿伤看病而耽误了两次课,可补课之后的成绩也进了前三;韵律操除了几个高难度动作做不了,我算是班里跳得像那么回事的一个,节奏感和伸展度都得到了老师的满口夸奖——大二教我们体育的简老师很年轻,人也挺好的,虽然她要求非常严格但是我很喜欢她;体育课所有项目里我最喜欢仰卧起坐,从小学时候就是一分钟50个,一直保持到现在,是我体育成绩里永恒的骄傲……垫上运动是我的最爱,不但成绩几乎全是满分,一点儿不费力,还可以利用每组动作的间歇躺在垫子上晒太阳——明媚午后,蓝天湛湛、白云朵朵,清风拂面、鸟语花香,在草绿色的垫子上伸个大大的懒腰……这个时候的体育课美好得仿佛童话一般。
     
    大学毕业之后我顶多就是游游泳,就没怎么运动过——跑步?我连追车都免了,俺腿上有伤嘛!学校组织的运动会我从来都不参加,我们头儿也知道我腿有旧伤,更主要的是她非常清楚我有多懒,所以从来都笑着数落句“这孩子……”就不再勉强了。跟同事和朋友们也常聊起腿伤的事,其实当初是可以做手术的,是否手术医生要我自己做决定。给我看伤的曲大夫据说是全国最棒的运动医学专家,从周围人对他的态度一看就知道是国宝级的老爷子,他说如果我是运动员那就必须要做手术,但是作为一般人,就可以选择一下了,他说不做手术也不会影响生活,就是要注意避免剧烈的尤其需要爆发力的运动,如果手术的话就用狗的韧带来代替原来的韧带装在我腿上……我当时听着就觉得有点儿别扭,所以,最后决定不做手术了,韧带不就是一根儿筋嘛,反正十字交叉韧带这根儿筋对普通人来说并不重要——俺缺根儿筋就缺根儿筋吧!哈哈~~
     
    减肥靠不吃只能起到瘦身的作用,但是却不能塑型。我觉得我的肉太松了,尤其上臂和大腿的肉松得晃晃悠悠的,需要紧一紧了。所以为了好身材我决定运动——反正慢跑和保守性锻炼都没问题。今天带着小黑在小区里围着几座楼跑了几圈,出了一身汗,感觉出奇的痛快,也许是因为许久没有这么运动过了吧。
     
    要减肥,要运动,要做个健康漂亮的豌豆!七一运动,天天运动!豌豆加油!
    May 15

    伴我成长的胡同

    这是我03年冬天写的一段文字了,竟然在新华网北京频道5月8日的版面里重新看到了它,隔了这么长时间了,猛然间有点儿恍惚。这篇小文原题是《伴我成长的几条胡同》,发在北京文化网上,最初用的ID还是豆格格,后来放原创园的时候才改回了“豌豆黄儿”。记得丁哥还在论坛上给它加了精华,让我高兴了好半天——记忆越发清晰起来了。新华网除了把题目精简了两个字,里面内容还是原样儿。读来,它一下就又唤起诸多美好的往事,在这初夏时节的下午,感觉不错:
     
    伴我成长的胡同
     
        六岁的时候,要上小学了,爸爸说东城区的教育水平高教学质量好,于是就把我送到了奶奶家,奶奶把我送进了北池子小学。
     
        奶奶家住在东华门大街智德前巷里,每天上学,必经之路是从前巷拐到西巷,然后无论是走北池子头条、二条,亦或三条,出了胡同都是北池子大街,沿街向北走就到学校了。放学反之而行。
     
        我有好几个同学不是住在前巷就是住在西巷,大家放学是同一归路。虽然低年级的学生都要排路队,但是一离开老师目送的视线,我们的这一队便散成一片,大家肩并肩手拉手,边聊边笑连打带闹的往回走。
     
        每当沿大街走到该拐胡同的时候,是拐三条、二条还是头条,大家都要煞有介事的商量一下。现在想来很可笑,因为无论怎么走距离其实都差不多,三条胡同也都相连相通,但是小小的我们却不这么认为——三条最先拐进去,路短弯多还有岔道;二条次之,而头条是个大直趟,在我的记忆里它长得好象总也走不到头似的。我们很少走头条,可能对于小孩儿来说,那一通到底的灰色胡同太乏味,缺少变化,更何况如果在半道上碰见胡同里的傻子,大家躲都没地儿躲,只能尖叫着一窝蜂的掉头就跑,那么,长长的一段路也就白走了。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多年之后我再到北池子重温儿时的放学之路时,却对头条印象最深,也许是那低矮的灰墙、也许是那半开的街门,也许是遇到傻子时又恐惧又兴奋的心情……总之,走在熟悉又陌生的北池子头条里,感觉格外亲切,格外温暖。
     
        智德前巷很宽很短,还分出一条死胡同,临着东华门大街的胡同口正对着二十七中学的校门,距离不到五十米,然而正是这五十米,却记载着童年最美好的记忆。
     
        胡同口卖冰棍儿的奶奶总是微笑着;一毛钱的小豆冰棍总是爽口的;槐树赐予的阴凉总是无限的……夏天的晚上,吃完饭,练完琴,也才七点多,作业是早在学校就写完了的,因此从七点到睡觉的这段时间,我就和胡同里大大小小的孩子们在前巷里尽情游戏——“瞎子摸人”、“三个字儿”、“脚不沾地”……直到路灯亮起,直到奶奶叫我回家。
     
        两年后,奶奶家搬家,我便转学离开了那里。当时我和送我的孩子们都伤心的哭了,大家觉得可能一辈子都见不着了。
     
        没想到,等我小学毕业,竟然又回到了智德前巷——我在二十七中上初中上高中,一呆就是六年。胡同口小铺子里的馅儿饼热乎乎香喷喷,食堂难吃的饭菜怎么比得上?修车摊子的师傅我不认识,但是他那脏兮兮的气筒子却是我的老朋友。校门口摆小摊卖玩意儿的老女人从来生意兴隆,槐树荫下的推车前总围着不少穿校服的女孩子。
     
        在智德前巷里,我几次遇到了北池子小学的同学和儿时的玩伴儿,开始还问候两句,后来竟没话说了,只摇摇手点点头算是招呼一下。再后来,他们便不知哪里去了。而我也长大了,走出了胡同,奔向了更广阔的天地……(豌豆黄儿)(完)
    February 09

    影视于我何加焉

    背景音乐,在用了几乎一年的《樱の雨,いつか》后,一度换成了《莲实》(不过没两天就换回来了,小向说觉得太吵了~~)。《大长今》的亚洲旋风已经刮到尾声了我才开始看也并不觉得太后知后觉,其实如果不是妈妈每天晚上看的话,我也许根本想不起来去看,就跟《加油!金顺》一样,都是妈妈每天很准时的看我才也一路跟着看下来,并且非常喜欢的。
     
    比起一个月前才在电影频道里第一次看《天下无贼》(还是从中间看起没看着开头),比起高三以后至今没进过电影院看过一部大片(想来竟然都已经十年了,高中之前所有电影都是学校组织才去看的),比起连几块钱的盗版都懒的买(这也算是支持正版的一种方式呵)连网上下载都懒的做,比起更多的电视剧即便播到了也很可能就换台……长今真的很幸运了。现在想来,似乎所有影视作品我都没有尝过新鲜的念头,连同步收看都少见,一般都是后找补的,且这个找补绝对不是我自愿的。这么说吧,如果有人告诉我今天晚上电视上放《金刚》或者《如果·爱》,不巧今天晚上我要跟四角姐妹们一起吃饭(这是事实哟,呵呵),那么好了,管你是美国猩猩还是中国靓姐儿都后头去排队吧,哪天我闲的无聊了打开电视碰巧又赶上电视里放映而且我还能坐下来看(不能保证中途不跑了),那么祝贺你,终于轮到你入我的眼了。
     
    这些年能想的起来的,就一《渴望》是跟着万人空巷一起看的,但是可惜年纪不大,大人们看得是全神贯注,我则半玩儿半闹。《戏说乾隆》我倒是挺爱看的也碰巧是第一集就开始看的所以没落下,可是年头长了如果不是重新又看盘很多地方我也记不得了。《新白娘子传奇》忘了是怎么就看了的了。还有印象的《宰相刘罗锅》也是因为爸爸很喜欢,每天都看我也能塌实的看上几集,此后就实在没什么了。《还珠格格》那么火,怎么样呢?灯心儿和宿舍那么多女生天天跑电视房守着,可我连路过都没歪一下头,第一部(当时还不知道有后头的续集)大结局那天,我去上自习了,回来之后发现楼道里都空了,然后不一会儿跟监狱放风似的,电视房里涌出人潮来,所有人都在边走边议论纷纷,灯心儿跑过来拉着我说了半天当乾隆要杀小燕子时五阿哥那一声“皇阿玛”让她多么多么热泪盈眶……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她嫁出去了而我没有了。
     
    至于看电影——真是可怜了世界电影百年和中国电影百年了。我最后一次去电影院看电影,是在高中,是看《离开雷锋的日子》和《红樱桃》,学校组织的很周到我看得也很认真,后来电影频道做个什么节目到学校采访学生,我还被团委推了去,一通胡说八道之后我发现我很有影评人的特质,而且我也很会蒙人——《鸦片战争》我不过就是在电视里看过那么三四个镜头我也白乎的相当不错,总而言之人家要我们说说三部电影的观后感,我三部都说了而且我说的话似乎一句没糟蹋全被人家在节目里用了。有部片子叫《较量》吧,也是学校组织看的,是朝鲜战争的记录片,一看就明白是中央部署下达之后各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观看的政令行为,不过片子能让我记的住说明不是很烂。
     
    此后我就再也没进过电影院。大学里影视课和外国文学课都要观看电影,都是在阶梯教室放的盘,我每周都去看,所以不进电影院未必就看不到好影片,只不过不那么正式也不那么主动罢了,在视听效果和及时与否上要逊色不少。其实,影视于我何加焉只是一种生活习惯罢了,而对于我所喜爱的电视剧和影片,我依然秉承积极上进的良好作风,86版《红楼梦》寒暑假一放我就积极的看,还买了正版VCD,每次看的时候还连带着把书捡起来,所以自打我正式看红楼之后光书我就读了18遍,有关电视剧里所有人物场景情节对白甚至20年来的八卦新闻我都耳熟能详了。然后就是米高梅的黑白老片《傲慢与偏见》(引进译制后也译做《屏开雀选》),我看过26遍,里面台词说的那叫一个溜。《茜茜公主》《罗马假日》《乱世佳人》……经典就是经典,看多少遍也不算多。
     
    日韩这些年很有些市场的,日剧里最经典的《东京爱情故事》我是电视里放的时候才后找补的,但是这一找补就找补了不知道多少遍,由于当时的我与女主人公莉香性格相似所以很多情节相当感同身受,qiki就说过有时候她就觉得我在她身边像是莉香在她身边似的。很多日剧都不错,可惜我的习惯让我没有去专门找来看,电影频道放过《伊豆的舞女》,我先入为主喜欢吉永小百合版的,而72年山口百惠版的舞女我除了剧照到今天也没想起来看。日本文化我很感兴趣,日本漫画和日本流行乐曾一度深得我意,日本文学在我整个外国文学关注点和存储量里仅次于法国与英国也算颇有涉猎的了,但是日本的影视作品我知道的很多看看的的确少,没办法,习惯问题是不太好改的尤其现在又都这么大了。
     
    有关韩国影视是更近期才注意到的,《我的野蛮女友》也是VCD找补的,没什么印象也不是很喜欢,所以当表姐说她要买张盘多多回味的时候我就毫不犹豫的一口答应送给她。韩剧第一个看的是安在旭、崔真实、车仁表主演的,名字想不起来了但是记得女主人公叫涟漪;然后就是去年刚刚看过的《人鱼小姐》和《加油!金顺》——无一例外是因为妈妈的影响,她看,我也就自然而然的跟着看了。不可否认韩国美女们的功劳,《神话》没看,但是金喜善金大美女的剧照我看了不少,确切的说金大美女就是好看,养眼的金大美女在不在神话里都很好看。金顺也非常可爱,她不算各方面都很普通甚至相当差劲,命运也够多舛,但是她那种精神,那种坚韧不拔勤奋上进的精神让她魅力四射,让人不由得不欣赏不喜欢。韩惠珍比起很多韩国美女要逊色,但是她的金顺演得很出色,再加上故事里的其他环节都配合完美,她能一炮而红也就不奇怪了。
     
    长今我是这两天才看的,快完了所以只能说是看了个尾巴,没有看到我喜欢的梁美京算不得遗憾,因为她演的韩尚宫死得实在太惨,我很喜欢《大长今》里的音乐,除了“乌拉拉~~”是早听过的觉得挺好听的(想不听也难)以外,比较喜欢《苍龙》和《莲实》,它们经常配合剧情出现也让人印象深刻,尤其《莲实》,总是在吃饭前和喜庆歌舞场面里出现——吃和玩儿,我能不喜欢?感觉真不错!
     
    影视离我不远,而且当今社会非常需要精神上的绚烂充实,所以它们总包围着我,我即使不看也并不意味着我就不知道或者我就能脱离社会多少,更何况我又有一叶落而知天下秋的“高远”境界(嘿嘿~~)。但是影视离我的心很远,我不在乎它们已然是一种习惯了,不过我不在乎的东西太多了,有时候甚至于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乎什么,所以影视于我何加焉也很正常。呵呵,对我而言,生活很简单,影视很一般。
    February 05

    找根鱼刺儿当竖琴

    大学的时候,我和琳儿(同宿舍最要好的姐们儿,叫她的名字我们都喜欢单字儿化,而且把二声变一声,还拖得很长,跟下课的“铃~~~~”似的,哈哈!)总是一同上课一同作息,相互之间开着表面恶狠狠但是实际倍儿亲的玩笑,谈论国内外校内外各种8卦消息。记得有一回一起去洗澡,回来之后该洗该晾的紧着忙叨,一边收拾一边闲聊。我拾掇完了就站在窗前梳头,梳完了就开始玩儿梳子,对着阳光,半透明的牛角梳上晶莹的水珠格外耀眼,我用手指拨着梳子齿,速度快就能拨出一两声悦耳的声音来……我就开始哈哈的笑,琳儿转头看着我也跟着乐,然后说:“真会玩儿!把你一人儿扔荒岛上你也不会闷死,找根鱼刺儿也能当竖琴的。”——于是,“找根鱼刺儿当竖琴”便成为我们整个大学时代自我消遣、自娱自乐的代名词。

    其实我一直都是个惯于找根鱼刺儿当竖琴的人。

    上小学的时候,因为学前教育做的好,所以小学二年级之前的东西我全都会,上课不听讲考试也能拿一百分,所以课堂上大多数时间里,我都是找根鱼刺儿当竖琴的——就是把自动铅笔的笔帽和笔头卸下来,圆柱形的笔帽就是王子,圆锥形的笔头就是公主,橡皮做马车,铅笔盒做王宫,铅笔盒前的桌面是王宫前的花园,旁边的书本也变成了小山。有一阵子我很富有,有三支自动铅笔,所以就有三个笔帽和三个笔头,于是角色也就多了起来,有老国王,有巫婆、有卫兵、还有坏女人充当第三者……在我的小天地里,成天上演一幕幕诸如天鹅湖或者哈姆雷特一类的戏码,这一玩儿能玩儿好几节课呢。而这种自娱自乐,我一乐就是好几年,上了中学还会偶尔乐一乐。

    这当然是个很坏的习惯,玩儿上瘾就会拖累学习,并且我还有懒散和丢三落四的毛病,笔帽和笔头总是收不好就丢了,弄的自动铅笔总是残疾。当然了,残疾也分轻重,笔头没了相当于高位截瘫,最是麻烦!好好的自动铅笔就不能用了,尤其是新买的笔没两天就残了,又不敢跟大人再要求买新的,于是我就自力更生把芯拆出来,直接用笔心露出一点儿铅心来写字。小时侯我写字本来就不快,再加上家伙什儿这么糟心,我还特要面子非写得工工整整不可……可怜哪!如此艰苦岁月真不知幼年的我是怎么熬出来的。

    初中的我性格不怎么好,颇有些难以相处。我的成绩在班里算不错的,在毕业之前一直都保持前十,最好成绩是全班第二;学习之外,还学古琴,而且又是古琴班里最受宠的学生,悟性高感觉好,上课每每听表扬;语文从我进校门那天起就是我的强项,初一作文就得了全区、全市、全国的奖……那时候我的爱好就是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我的态度就是清高自傲尖酸跋扈,很不屑于跟那些“粗俗”女生们为伍,人缘自然就不怎么样了,除了班上的宝贝和小猪跟我还算亲近,另外还有初三时才结交的二班的史亮(这可是年级里数的着的才女啊)与我相互赠诗唱和(真TM雅啊),我实在想不起来我那时还有其他什么朋友。所以,找根鱼刺儿当竖琴便大有用武之地了。

    画小画是那时找的最大一根鱼刺儿,我从小学五年级开始迷上画《圣斗士》里的雅典娜,而初中则一改画风,画起了没有鼻子只有两只小豆眼儿的小人儿(跟现在MSN头像很相似),这种儿童简笔画随处可见,它们出现在那时的所有课本上,而数学书上竟然每一页都有,有的小人儿公然就站在某条公式上面。我喜欢画小姑娘,梳着不同风格的发型穿着不同款式的衣裳,有的是公主,有的是村姑,有的是学生,有的是美少女战士……每一个人物背后都有一个生发出来的故事,当然了这些故事只在我的脑子里。印象最深的是上语文课时在李白的《秋蒲歌》旁画了一个梳着高高法国髻穿着低胸晚装的贵夫人,当时觉得画得太好了四处给人看,似乎同学们也是很给面子的,记得身边有几个女生还因此把我的语文书拿走去专门研究来着。

    高中的我,起初时常发呆,在高一时是相当严重的,用高尚的话就是“一天到晚不知道你想什么呢”。体育课如果是自由活动,我很少去跳皮筋儿或者打球(我天生厌恶所有的运动),我经常坐在操场边的杨树下,就往栏杆上那么一坐,看天能看一节课,要是手里有片树叶——那成了,坐一上午我也绝对不会烦。我也不知道我那时都想了些什么,但是以我一贯的风格想的那些东西也一定是很有趣很值得浪费时间的,要不然我不会那么坐的住。总而言之,无论如何,我已然达到了没有鱼刺儿当竖琴也能自娱自乐的境界了。

    我是初三临毕业的时候开始写日记的,高中时代也是几乎天天写。高中我的学习一直不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脱离不了班里最后十名——从初中的前十名到高中的后十名,相当被动压力很大,像我这么要面子的人,天天面对不及格天天挨批评简直就是人生莫大的耻辱。现在看日记似乎每一篇一上来都是牢骚和郁闷,然而不可否认,作为语文课代表我还是维护住了自己的尊严,不但语文成绩一直位列前茅,而且日记文笔也相当不错(感觉上了大学以后水平下降了许多),所以虽然牢骚郁闷很多但却很好看。

    高二分班之后,学了文科的我也没什么太大长进,除了语文还保持一贯以外,其他依旧是考试成绩别样红。但是因为在文艺方面比较出众,所以被学生会找去做了校刊编辑;区里和市里的艺术节比赛还拿了奖;加上能力很强,有个什么事儿交给我我就能出色完成,因而在老师中便有些口碑,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成绩不好造成的颜面损失。自从宣传委员和班长一身兼开始,我就没什么时间是不忙的了。学习那么次,职务还那么重,结果老师们上课要是不顺心一开骂首先就是数落我——最大个的炮灰呀!我想我250什么都不上心的性格就是那时候逐渐培养起来的吧,呵呵,当然了,数落我也是为我好这我知道。

    我着实过了些满眼是竖琴不用找鱼刺儿的日子,直到上大学。上大学以后我的朋友慢慢多了起来,可能是我变俗了吧——我的确越来越250了,看来俗人是比较容易结交朋友并且和众人打成一片的。同学们都很可爱,很多和我成了好朋友,尤其在一年的磨合之后简直好得不得了,乙A306我自己宿舍的琳儿、李晶、跃华和秋红自然不必说了,303的平平和小刘,304的灯心儿,305的鸭梨以及硕大美人,308的qiki,还有男生那边的五好与小磊……大家都是欢天喜地有说有笑的成天在一起。

    大学到底是大学,我开始学着做学问。大一还老实,大二尤其是换了宿舍以后,我也有了逃课的记录,而且就因为逃课逃出了闪失所以美学那门很光荣的挂了。逃课不妨碍我做学问的,可是我依旧觉得大学教给我的最重要的一门学问是如何思考——思想者是坐着的,而我习惯躺着。不用做作业不用熬夜背书准备考试的日子里,我一般看小说看累了就开始思考,想累了或者想着想着就睡了,睡醒了就玩儿,生活十分简单。“找根鱼刺儿当竖琴”和过去也是有些变化的,因为在我自己玩儿的时候,不知不觉就拉开了场子,不但有了临时客串,还有了观众和听众。

    我有一个胳膊腿儿会动的布青蛙,因为是黄底上面绿斑点,所以琳儿给他起名叫“黄绿”。晚上熄灯前,我洗漱完了就躺在床上玩儿黄绿,一般就是一只手把它举得高高的,然后拿块手绢有时候干脆就拿张纸巾,朝他脸上一甩,尖声道:“哟~~!黄绿大爷!您来啦!——楼上楼下的姑娘们!接客啦!”然后冲着对面床的上铺上的琳儿叫:“头牌头牌!荷花儿!快点儿!”话音未落一个大枕头就会扑面而来,有时候我上铺的李晶也会随后把她的海绵靠垫砸下来——秋红和跃华跟着就抗议,一个宿舍顿时乌烟瘴气起来,要是赶上我精神头儿足,再来个“海棠春睡,一双玉腿”,那简直连对门宿舍的人也能招过来了。

    我每回都嘎嘎嘎嘎的乐,天天如此,我都是嘎嘎嘎嘎的乐,我就这么嘎嘎嘎嘎的乐了三年,现在同学聚会一起吃饭回忆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按理说,无论什么戏码一般玩儿几回就腻了看几回就烦了,而我愣一人儿演了三年还津津有味,连带着宿舍里的诸位客串了三年看了三年还津津乐道,整个98-2班女生宿舍甚至98-2班全体同学三年来甚至于到了现在每次聊到这个戏码都不以为怪而以为乐……已经不是我一个,所有人鱼刺儿当竖琴的功力都够了得的了,我们应该好好研发一下成立个啥啥派了。

    找根鱼刺儿当竖琴……我想这就是一种生活状态吧,一种不会孤单寂寞、永远都是乐天的生活。

    January 21

    泥锅泥碗你滚蛋

    比我大一些,或与我年纪相仿的人,对这个一定不陌生。
     
    在那个年代里,孩子们做游戏按照人员界定来分就两种,一种是分拨型的——例如迈步、砍包、抓子、踢毽、跳皮筋一类,通常分两拨以团队力量来相互对抗;一种是一对多型的——例如三个字、瞎子摸人、脚不沾地、老鹰捉小鸡、老狼老狼几点了一类,有一个人出来抓其他所有人。鉴于很少有人愿意自告奋勇,那么就必须要来选一下了。除了“cei叮咳”(石头剪子布)和“单人我倒霉”(手心手背)之外,“泥锅泥碗你滚蛋”也是游戏最开始时确定倒霉蛋儿的方法之一。当然了,感觉上这个方法比其他几个方法要简单并且有章可循,如果参加的人不是太多,那么当一个个伸着大拇指的小拳头从下往上摞起来之后,明眼的便马上可以知道谁会先溜谁会中标了——我一向深谙此道——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做任何游戏,只要有的玩儿就绝落不下我,只要用“泥锅泥碗你滚蛋”就绝套不着我,不敢说自己多聪明,一件颇有规律的事情在经历成千上万次之后还看不出它的规律,实在是笨的够可以了。如果不小心只剩下了那个注定要倒霉的位子给我,我会十分迅速的拒绝用这个方法定乾坤,而非常机警的提议“cei叮咳”决胜负,并且很义正言辞很具煽动性,好歹要让自己有较高的机率逃脱而一般人又不容易察觉到我是在耍赖。通常大家的心都在玩儿上,之前的准备工作动作都特别快,方法也是某人提议其他随便就跟着跑了,所以印象里从没有因此而发生过争执。在整个做游戏混日子的岁月里,我的高瞻远瞩未雨绸缪让自己玩儿的很爽。
     
    现在的孩子都玩儿些什么呢?他们知道不知道“泥锅泥碗你滚蛋”呢?前两天七七给我看了一篇文章,历数我们那个年代伴随孩子们成长的一些经典事物,在看十大经典游戏一栏时,我忽而就想起了“泥锅泥碗你滚蛋”——可怎么就偏偏想到它了呢?……又是锅又是碗的,这还看不出来?咱天生就喜欢厨房、会过日子呗!嘿嘿~~